按照省、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安排,各县(市、区)于2019年8月15日前,要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招生工作专项检查。检查重点:一是初中学校是否存在考试招生,依据竞赛成绩招生情况,初中学校是否存在以“重点班”、“实验班”、“快慢班”冠名招生情况。二是普通高中学校是否存在学校擅自提前招生情况、超计划招生情况,是否存在招收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线的学生,是否存在招收借读生、“空挂学籍”、“代注学籍”,是否冒充艺术特长生为低分学生注册学籍,是否招收学生注册职高学籍在普高就读,是否两所学校互相交换注册学籍,是否将本市考生冒充外地市考生注册学籍等情况。三是民办中小学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情况。